陳 奇
紅十五軍政治委員,紅四軍第十師師長,革命烈士。
湖南省桂東縣人,1904年生。1921年考入衡陽省立第三師范學校,受到馬克思主義的影響,政治上積極進步,有較強的組織活動能力,被選為桂東旅衡同學會負責人及湘南學聯的領導成員。1924年加入中國共產黨。1925年赴廣州農民運動講習所學習。1926年6月,奉命回桂東組建中共桂東縣支部,任支部書記。1927年長沙馬日事變發生后,遭到國民黨政府的通緝,他輾轉找到了毛澤東領導的革命隊伍,任中國工農革命軍第一師第一團第八連黨代表,參加了井岡山根據地初創的斗爭。
1928年3月,隨毛澤東率領的部隊到桂東策應湘南起義,在沙田成立中共桂東縣委、桂東縣工農兵政府,他任桂東縣委書記、工農兵政府主席兼湘贛邊游擊隊大隊長。8月,紅四軍主力攻打郴州受挫后向桂東方向撤退,他率游擊隊前往汝城接應,引導紅四軍占領桂東縣城。8月23日,毛澤東在桂東縣城西北角的唐家大屋召開前敵委員會擴大會議,決定紅軍大隊重上井岡山。他率游擊隊在城西高塘坳擔負警戒任務,殲滅來犯之敵一個先頭連,掩護毛澤東等前委領導和紅軍部隊安全轉移。1929年春任紅五軍第五縱隊第二大隊黨代表,8月隨部隊進入鄂東南,11月率部攻克崇陽,接著又攻克大冶、陽新等地。1930年6月任紅八軍第四縱隊司令員,四縱、五縱行動委員會書記。10月中旬,中國工農紅軍第十五軍在湖北黃梅縣成立,他任政治委員。1931年1月,紅十五軍與紅一軍合編為紅四軍,他任紅四軍第十師政委兼二十九團團長。3月,他率部與兄弟部隊協同作戰,全殲國民黨軍第三十四師,活捉敵師長岳維峻。他能征善戰,戰功顯赫,善于團結同志,在干部和士兵中有威望,卻遭到臨時中央派來的代表張國燾的忌妒。張國燾采取不斷變更職位的方法,對他進行刁難和迫害。他忍辱負重,不計個人得失,堅持指揮部隊與敵人作戰,奪取戰斗勝利。
1932年2月任紅四軍第十師師長,在河南的商潢戰役中再立戰功。3月,當他率部向安徽蘇家埠進軍時,突然遭到張國燾的秘密逮捕,即以“改組派”等莫須有的罪名在河南省新縣將他殺害,年僅28歲。1945年4月中共七大追認他為革命烈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