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知應會(重要文獻26-30)
26、《關于經濟體制改革的決定》
黨的十二屆三中全會1984年10月20日通過。《決定》共10個部分,提出我國社會主義經濟是“公有制基礎上的有計劃的商品經濟”,“所有權同經營權可以適當分開”,并就增強企業活力、發展社會主義商品經濟、重視經濟杠桿作用、實行政企職責分開、擴大經濟技術交流等一系列重大問題作出部署。《決定》是指導我國以城市為重點的經濟體制改革的綱領性文件。
27、《關于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指導方針的決議》
黨的十二屆六中全會1986年9月28日通過。《決議》8個部分,闡述了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的戰略地位和根本任務,強調要培育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紀律的社會主義公民,用建設有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的共同理想團結全國各族人民,提高整個中華民族的思想道德素質和科學文化素養。《決議》是黨的第一個關于精神文明建設的綱領性文件,為我國精神文明建設的健康發展提供了基本指導方針。
28、《關于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若干問題的決定》
黨的十四屆三中全會1993年11月14日通過。《決定》共10個部分,指出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是同社會主義基本制度結合在一起的,勾畫了在堅持公有制為主體、多種經濟成分共同發展的基礎上,建立現代企業制度、全國統一開放的市場體系、完善的宏觀調控體系、合理的收入分配制度和多層次的社會保障制度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基本框架,制定了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總體規劃,是我國在20世紀90年代進行經濟體制改革的行動綱領。
29、《關于加強黨的建設幾個重大問題的決定》
黨的十四屆四中全會1994年9月28日通過。《決定》共4個部分:黨的建設面臨的形勢和任務,堅持和健全民主集中制,加強和改進黨的基層組織建設,培養和選拔德才兼備的領導干部。《決定》把黨的建設提到“新的偉大工程”的高度,明確提出了黨的建設的總目標和總任務,為新的歷史條件下加強和改進黨的建設指明了方向。
30、《關于農業和農村工作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
黨的十五屆三中全會1998年10月14日通過。《決定》共10個部分,高度評價了農村改革20年所取得的巨大成就和創造的豐富經驗,從經濟、政治、文化3個方面提出農業和農村實現跨世紀發展的目標和任務,強調農村出現的產業化經營,是我國農業逐步走向現代化的現實途徑之一,具體闡述了農業和農村工作8個方面的問題。《決定》的頒行,促進了農業的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