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知應會(重要文獻16-20)
16、《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
中央人民政府1950年5月1日頒行。《婚姻法》共8章27條,明確規定:“廢除包辦強迫、男尊女卑、漠視子女利益的封建主義婚姻制度。實行男女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權利平等、保護婦女和子女合法利益的新民主主義婚姻制度”。該《婚姻法》是新中國制定的第一部法律,是配合土地改革、肅清封建殘余和建立新的社會生活的一項重大改革。
17、《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改革法》
中央人民政府1950年6月30日頒行。《土改法》共6章40條,包括總則、土地的沒收和征收、土地的分配、特殊土地問題的執行等,明確規定:廢除地主階級封建剝削的土地所有制,實行農民的土地所有制,借以解放農村生產力,發展農業生產,為新中國的工業化開辟道路。《土改法》成為指導新區土地改革的基本法律依據,是將封建半封建的土地所有制改變為農民的土地所有制的法律文件,1987年底失效。
18、《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一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1954年9月20日通過。該憲法除序言外,共有4章106條,進一步確立了我國社會主義社會的根本政治制度,明確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是工人階級領導的、以工農聯盟為基礎的人民民主國家。”“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切權力屬于人民。人民行使權力的機關是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明確了我國向社會主義過渡的方向和途徑,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依靠國家機關和社會力量,通過社會主義工業化和社會主義改造,保證逐步消滅剝削制度,建立社會主義社會”。規定了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等基本權利和義務,還規定了國旗、國徽、首都。這是第一部社會主義類型的憲法。現行憲法為1982年憲法,已經5次修訂,最近一次修訂是十三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通過的。
19、《論十大關系》
毛澤東1956年4月25日在中央政治局擴大會議上的講話。5月2日,他向最高國務會議作了報告。講話共分10個部分:重工業和輕工業、農業的關系,沿海工業和內地工業,經濟建設和國防建設,國家、生產單位和生產者個人,中央和地方,漢族和少數民族,黨和非黨,革命和反革命,是非,中國和外國等。講話說明,提出十大關系的主要目的是要以蘇聯經驗為鑒戒,總結我國的經驗,調動國內外一切積極因素,尋找一條適合我國情況的社會主義建設道路。該講話是毛澤東關于社會主義建設的代表作,對當時和以后的社會主義建設都有很強的針對性和理論指導作用。
20、《關于正確處理人民內部矛盾的問題》
毛澤東1957年2月27日在最高國務會議第十一次(擴大)會議上的講話。講話分為12個小題目,明確指出:社會主義社會存在著敵我矛盾和人民內部矛盾兩類性質根本不同的矛盾,提出了正確處理人民內部矛盾的一系列方法、方針和政策,主張在處理敵我矛盾時要用專政的方法,解決人民內部矛盾要用民主的方法,即團結——批評——團結的方法。該講話是毛澤東在社會主義時期重要的理論著作,在馬克思主義發展史上具有開創性意義,是對馬克思主義理論寶庫的卓越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