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知應會(重要會議21-25)
21、中共湖南省第二次代表大會
1960年3月12日至27日,中國共產黨湖南省第二次代表大會在長沙召開。會議提出“繼續(xù)躍進”的高指標,試圖制止“共產風”、浮夸風、命令風,但錯誤地提出了要逐漸由大隊所有制過渡到基本社有制,并在全省選擇一些公社進行試點。對于全省農村工作造成了不良影響。
22、黨的八屆九中全會
1961年1月14日至18日,黨的八屆九中全會在北京召開。針對我國經(jīng)濟工作中出現(xiàn)的比例關系嚴重失調和嚴重不平衡的問題,會議決定從1961年起,對整個國民經(jīng)濟實行“調整、鞏固、充實、提高”的八字方針,標志著我國國民經(jīng)濟建設由“大躍進”轉入調整時期。“八字方針”對后來大規(guī)模的經(jīng)濟調整工作起了巨大指導作用,使我國社會主義經(jīng)濟建設克服了嚴重困難,取得了新的進展。
23、七千人大會
1962年1月11日至2月7日,黨中央在北京召開擴大的中央工作會議。出席會議的有中央和省、地、縣委四級主要負責人以及重要廠礦和軍隊的負責干部,共7118人,通常稱為七千人大會。大會由毛澤東主持,主要目的是總結經(jīng)驗,統(tǒng)一認識,加強黨內的民主集中制,以便進一步糾正“大躍進”以來工作中的錯誤,切實貫徹調整國民經(jīng)濟的方針。會議第一階段,主要討論、修改劉少奇代表中央作的書面報告;第二階段,主要是發(fā)揚民主,開“出氣會”,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這次會議增強了黨的凝聚力,在動員全黨團結奮斗戰(zhàn)勝困難方面起了積極作用。
24、三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
1964年12月21日至1965年1月4日,第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全體會議在北京舉行。大會選舉劉少奇為國家主席,宋慶齡、董必武為副主席;選舉朱德為全國人大委員長,彭真等18人為副委員長;選舉楊秀峰為最高人民法院院長,張鼎丞為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長;決定周恩來任國務院總理。周恩來在政府工作報告中代表黨中央、國務院宣布:“在不太長的歷史時期內,把我國建設成為一個具有現(xiàn)代農業(yè)、現(xiàn)代工業(yè)、現(xiàn)代國防和現(xiàn)代科學技術的社會主義強國,趕上和超過世界先進水平。”中央還確定了分兩步走實現(xiàn)現(xiàn)代化的構想。從此,“四個現(xiàn)代化”成為中國共產黨和全國各族人民的共同奮斗目標,成為凝聚和團結全國各族人民不懈奮斗的強大精神力量。
25、黨的九大
1969年4月1日至24日,中國共產黨第九次全國代表大會在北京舉行。林彪代表中央作政治報告。報告由張春橋、姚文元起草,鼓吹所謂“無產階級專政下繼續(xù)革命的理論”,通過的黨章把這一理論寫進了總綱。九大使“文化大革命”的理論和實踐進一步系統(tǒng)化、合法化,提高了林彪、江青等人在黨中央的地位,在思想上、政治上和組織上的指導方針都是錯誤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