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啟漢
中華全國總工會執委兼組織部長,革命烈士。
又名李森,湖南省江華縣(今江華瑤族自治縣)人,1898年3月28日生于江華縣碼頭鎮朝陽洞李家大屋一個農民家庭。江華縣立高小畢業后考入衡陽省立三師、長沙岳云中學讀書。五四運動期間,參加湖南學聯組織的活動,結識了毛澤東、鄧中夏等人,隨毛澤東赴京請愿驅逐軍閥張敬堯。在北京大學旁聽學習時,結識了李大釗等人。1920年到上海參加了上海共產黨早期組織的活動。參加中國社會主義青年團,為組建全國性社會主義青年團做了大量工作。積極組織工人運動,歷任中國勞動組合書記部干事,中華全國總工會執行委員會委員兼組織部長,中共兩廣區委委員,省港大罷工委員會委員、財政委員會委員、干事局長、黨團書記等職。
他是中國共產黨早期工人運動的最早開拓者之一,也是為中國工人運動“坐獄最早最苦的同志”。1920年夏,他開始在工人中宣傳革命真理、組織工人的活動。10月聯絡上海部分工人代表在上海白光路成立了中國工人聯合會。隨后在滬西小沙渡創辦工會勞動半日學校。為了更接近工人群眾,后改為上海工人游藝會,同時組織工人俱樂部。1921年7月后,他作為黨領導工人運動總指揮部——中國勞動組合書記部的領導成員,親自組織了一系列震驚中外的罷工斗爭,成功地領導了上海英美煙廠8000工人大罷工,成立了上海煙草工會。1922年1月香港海員大罷工爆發,他組織了香港海員罷工上海后援會,籌款援助罷工工人及其家屬。還代表中國勞動組合書記部到香港、廣州慰問和鼓勵罷工的海員。返上海后又成功地發動和組織了浦東日華紗廠和上海郵電工人的大罷工。1922年6月租界巡捕房以“煽動”罷工罪將其逮捕入獄。坐了三個月洋監牢,后引渡給上海軍閥的官廳,關進龍華軍事監獄,直到1924年10月方釋放出獄。兩年多的牢獄生活,使他受盡各種折磨。出獄時,鄧中夏、李立三親自迎接,鄧中夏還為他寫了一首熱情洋溢的詩,題為《啟漢出獄——喜極而泣,詩以志之》,并在《中國工人》第二期發表消息,贊揚他是“一個無產階級的先鋒,勞動運動的健將”。經過短期休養后,奔赴廣州,1925年6月,參加組織領導省港幾十萬工人大罷工。他日夜操勞,四處奔走,安排省港幾十萬人的罷工事務和生活經費,被稱為“工人政府”的“內閣總理”。他為全國工會運動在組織上的統一做了大量的工作,在第一次全國勞動大會上提出的《罷工援助案》和《八小時工作制》兩個著名提案,推動了整個中國工人運動的發展。
1927年2月,全總由廣州遷到漢口辦公,他奉命留守,任全總駐穗辦事處主任,繼續指導兩廣、香港、澳門和福建等地的工人運動,并繼續領導省港罷工的善后工作。廣州“四一五”反革命政變中被捕,他大罵“國民黨反動派卑鄙無恥”,在敵人面前大義凜然,堅貞不屈。1927年4月底英勇就義,年僅29歲。
他犧牲后,在漢口召開的第四次全國勞動大會一致通過決議:“誓愿為諸烈士復仇,繼續其精神奮斗。”中國共產黨在致勞動大會的信中指出,李啟漢等同志的英勇犧牲,“其慘烈當為中國工人階級及本黨永遠不忘之事”。他以其非凡的組織領導能力、高超卓越的政治遠見、機動靈活的斗爭策略和敢為天下先的革命勇氣,深受工人群眾的愛戴。1945年3月1日,毛澤東在給李啟漢親屬的信中寫下了“繼啟漢中夏之遺志”,高度評價了其偉大的歷史功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