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渭漢

甘渭漢
中共中央顧委委員,中國人民解放軍中將,總政治部副主任。
湖南省平江縣人,1908年8月出生于平江縣虹橋鎮一個貧農家庭。9歲放牛,11歲至16歲當理發工人。1926年5月加入中國國民黨,參加支援北伐戰爭的群眾運動,組織開展農民運動。1927年馬日事變后,脫離國民黨,并于7月加入中國共產黨。同年12月在平江北鄉參加游擊隊。1928年參加平江“三月撲城”之役。同年10月隨游擊隊編人紅五軍,先后任班長、排長、連長、迫擊炮連政委。1932年參加贛州戰役,救出10多名被俘戰友。同年夏起,歷任紅五軍直屬隊政治處主任、四師六團政委、紅三軍團供給部政委、四師十一團政治處主任等職。1934年調紅軍總政治部任干事,9月任紅八團政治部組織部部長。長征時期,他先后任二十三師政治部主任、紅三軍五師十四團政委、紅十三團政治部主任、軍團教導營總支書記、軍團直屬政治處黨支書記。到達陜北后,任紅軍后方政治部組織科長、組織部長、中共陜甘省委軍事部副部長、紅二十九軍政委兼政治部主任及東線特委書記。抗日戰爭時期,先后任八路軍留守兵團警備二團政委、八路軍一二九師三八五旅副政委、政委兼隴東軍分區政委等職。1946年6月調任晉冀魯豫軍區政治部主任,參與組織發動隴海、定陶等戰役和豫北攻勢。1947年升任軍區副政委、豫北指揮部政委。次年5月后任華北野戰軍十四縱隊政委、第七十軍政委,率部解放豫北,保障劉鄧大軍強渡黃河轉入戰略進攻,配合第四野戰軍南下作戰。建國后,先后任第二十兵團政治部主任、東北軍區政治部副主任、東北軍區干部部部長、沈陽軍區副政委兼干部部部長、軍委總干部部副部長、總政治部干部部部長。這一時期,他參與建設志愿軍后備干部基地和組織制定解放軍正規化的干部制度。1965年11月任成都軍區第四政委。“文化大革命”中受到打擊迫害。1972年10月恢復工作,先后任沈陽軍區副政委兼旅大警備區政委、沈陽軍區第二政委。1980年1月調任總政治部副主任、中央軍委紀委書記。1985年到江西和閩西考察老革命根據地后,向中央提出盡快改變老區面貌的5點建議。
他是中共七大、八大、十大、十二大代表,第五屆全國人大代表,第三屆全國政協委員,中央顧委委員。1955年被授予中將軍銜。長期從事軍隊政治工作,積累了豐富的經驗。在從事人民解放軍干部工作的長期實踐中,他堅定地貫徹黨的干部路線和政策,堅持按軍隊建設的實際需要選拔任用干部,選賢任能,公道正派,搞“五湖四海”。他把廣泛地結識和熟悉干部作為做好工作的基本條件,除有計劃地考察了解干部外,還把宿舍、會場、病房、食堂當作經常接觸干部、做干部工作的場所。他待人誠懇、直爽,關心干部,不分親疏,不分新老。對受過錯誤處理抱有怨氣和犯過錯誤而灰心喪氣的干部更為關心,熱情地疏導和安慰,多次登門做工作。他十分注重身教,嚴于律己,嚴守干部工作的紀律和辦事程序。在任中央軍委紀委書記后,他為全軍黨的紀律檢查機構的建立和黨風黨紀建設做了大量的組織領導工作。他遵循黨內反對錯誤傾向的正確方針,堅持有“左”反“左”,有右反右。對犯錯誤的軍隊干部的黨內審查工作,傾注了很大精力,努力實踐中共中央關于黨內斗爭的原則思想。他認真貫徹紀律檢查工作的指導方針,維護黨紀,從嚴治黨。在原則問題上,無論是對職位比較高的,資歷比他老的,或者個人關系好的,他都只講真理,不循私情。他對自己的缺點、錯誤從不文過飾非,多次在嚴肅的場合主動地作自我批評。
1986年4月1日,在北京病逝,終年78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