譚冠三
中國人民解放軍中將,西藏軍區政治委員,最高人民法院第一副院長。
湖南省耒陽縣(今耒陽市)人,1907年出生于耒陽小水鎮一個普通農民家庭。青少年時代,結識了一些進步人士,閱讀了大量的進步書籍,萌發了強烈的救國救民的思想。1926年加入共青團,任區團支部書記。不久,轉為中國共產黨黨員,任區黨支部組織委員、區農會秘書長。1927年,中共八七會議后,中共耒陽縣執委秘密成立,他任南二區團支部書記,并負責組建區赤衛隊,任黨代表。1928年春,參加了湘南起義,任區黨支部書記、區政府秘書長。上井岡山后,毛澤東發現他是一個很善于做群眾工作的人才,分配他到紅四軍軍需處任文書兼黨支部組織干事,負責為部隊籌集糧草。后入紅四軍湘贛邊界軍政教導大隊學習。歷任紅四軍前委工農革命運動委員會農民科科員、科長、總支書記,團政治處主任、團政委,巡視員、軍事裁判所書記等職。
抗日戰爭時期,歷任抗大俱樂部主任、秘書科科長,冀中軍區政治部副主任、冀中軍區第一軍分區兼第七支隊政委、冀中軍區南進支隊政委。后入延安中央黨校學習。在冀中和豫皖蘇地區的斗爭中,他作戰勇敢,身先士卒,并以有力的政治工作發動和組織群眾,積極開展抗日游擊戰爭。
解放戰爭時期,先后任冀中縱隊政治部主任、晉察冀野戰軍第三縱隊政治部主任、汝南工委書記、豫皖蘇區第八地委書記兼軍分區政委、十八軍政委。在極其艱苦的條件下,他帶領部隊深入敵后,發展人民武裝,開辟和擴大解放區。1949年參加了渡江作戰、解放四川等重大戰役。
新中國建立初期,黨中央、毛主席決定由他和張國華率領十八軍進軍西藏。部隊克服高原缺氧、路途險惡、水土不服等許多難以想象的困難,勝利到達西藏拉薩。為了不增加西藏人民的負擔,部隊立即墾荒種地,開墾耕地2300多畝,建立了西藏第一個八一農場,當年收獲不少糧食和蔬菜,贏得了西藏人民的好評。第二年春天,部隊又投入修筑康藏公路的戰斗。他提出了“開荒生產,自力更生,站住腳跟,建設西藏,保衛邊防”的方針;還積極倡導“長期建藏、邊疆為家”的思想。在擔任西藏軍區政委、中共西藏工委第二書記和監委書記期間,他遵照毛主席、黨中央的指示,正確地貫徹執行黨的民族政策,卓有成效地團結了大多數西藏上層愛國人士和藏族同胞。1959年3月,西藏上層少數分裂主義分子發動武裝叛亂,他臨危不懼,沉著指揮,迅速平息了叛亂。他任中央代理代表,帶領西藏人民實行了民主改革,廢除了萬惡的農奴制,使廣大西藏人民真正獲得了新生。1962年10月,他奉命指揮邊防部隊擊退了中印邊境東段進犯中國領土的印度軍隊。他在西藏工作近20年,為西藏的民主改革、民族團結、建設事業和維護祖國統一、鞏固邊防作出了貢獻。他是“老西藏精神”的首創者和杰出代表。
1966年,任最高人民法院第一副院長、黨組第一副書記,主持人民法院日常工作。在極端險惡的情況下,他大義凜然,為保護老干部和廣大群眾,同林彪、“四人幫”進行了針鋒相對的斗爭,因而受到殘酷迫害。在被關押期間,他不怕威壓,堅持原則,毫不屈服,光明磊落,剛直不阿。
“文化大革命”結束后,任成都軍區顧問。他是中共七大、八大代表和第四、五屆全國政協委員。1955年被授予中將軍銜。1985年12月6日在成都病逝,終年78歲。